释义 |
1、无证房屋权利归属 首先要明晰的就是无证房屋的权利性质。如果房屋已经办理权证,那么房屋所有人就由不动产的物权。如果是没有办理权证的房屋,房主没有无权。因为无证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物权未设立,只有等到权证办理完毕之后权利人才能取得完整的权利。尽管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期待权的相关权能,但就法理而言权利人对无证房屋的期待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可继承性。 2、无证房屋现状 无证房屋面临拆迁的现象并不少,而房屋的权证何时能办妥遥遥无期,如在权证尚未办毕时,该房屋又面临拆迁时,就容易滋生纠纷。随着经济房价的飞涨,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房屋的交易价格。因此,无证房产只能享受有限的保护,产权人应该及时办理房产证明。 无证产权房应当及时确权。如果是没有办理权证的房屋,房主没有无权。因为无证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物权未设立,只有等到权证办理完毕之后权利人才能取得完整的权利。 购买无证的房子处理如下: 1、如果购买者受到欺诈而购买了无房产证的房屋,购房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购房合同,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 2、购房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3、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4、协商不成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购买房屋时购房者要对房屋考察,确定房屋是否有合法的产权,房屋是否设立了抵押权或者居住权等,充分了解房屋,有利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