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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妻子不愿意性生活是不履行婚姻义义务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对于性都有平等的权利,并没有义务,所以如果妻子不愿意与丈夫发生性关系已经影响到了正常的夫妻生活,丈夫可以选择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参加各种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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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