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汇票出票人是谁? |
释义 |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是指申请单位,即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付款人是承兑人,所以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承兑银行。 银行汇票:指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活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银行同兑付银行即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形成的资金关系和委托关系,即出票银行将资金解付给异地的兑付银行,兑付银行即接受了付款委托,有义务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 商业汇票付款人,即对商业汇票金额实际付款的人。 一、承兑汇票背书注意事项及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 (1)汇票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 (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本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标明日期即可。 (3)如果是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就应填收款银行的名称。(4)或在背书的地方写上被背书公司的名字,然后在下面的方框里盖上公司预留银行的印鉴章即可。 承兑汇票背书注意问题: (1)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背书转让给个人。 (2)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也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3)背书转让后,背书转让的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4)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二、预付款票据是什么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 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 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二十一条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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