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怎么判? |
释义 | 一房二卖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 2.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 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 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 一、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所有权转移规定有哪些 一、符合以下要件的,买卖合同有效: 1.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2.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利益; 4.合同标的明确具有可履行性。 二、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原则 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 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 3、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 4、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方式 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主要有现实交付、拟制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 二、一房二卖可以续签合同吗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对方又跟其他人签合同,属于一房二卖,出卖人要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双倍返还购房定金对出卖人有利,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购房人能拿到房会更有利。所以,实际中有些人购房人就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买房时遇到一房二卖的问题,如果两个买受人没办理房屋过户、没申请预告登记,将直接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而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想要拿到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继续主张合同权利,去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三、一物二卖合同公司有效吗 一物二卖合同只要依法成立就有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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