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拆迁对残疾人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 2、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要比规定标准提高20%; 3、贫困、特困残疾人需要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差价结算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4、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5、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具体如下: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拆迁的利弊具体有:拆迁可以改善居住条件,室内卫生,拆迁可以促进城市化进程,改善交通公建设施,拆迁之后到处建高楼,环境变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