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贫困六类人员具体如下: 1、特困供养人员;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特困优抚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中的贫困人员; 5、因自付费用过高致贫、返贫家庭的大病患者; 6、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门诊重大疾病及慢性病患者。 贫困户的补助具体如下: 1、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 2、贫困户教育补助; (1)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2)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 (3)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补助; (4)大学教育: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3、贫困户医疗补助金: (1)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2)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3)2017年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 4、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 5、贫困户建房补助: (1)危旧房改造补助; (2)易地扶贫搬迁补助。 6、贫困户社保补助 (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 (2)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 (3)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 法律依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