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以后父母给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看情况。结婚后父母赠与夫妻的财产如无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就包括父母暂时给子女进行居住使用,还有就是直接将房子赠送给子女。在不同的情况下,对房子性质的认定是不一样的。其中如果是赠送给子女夫妻的,那就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但要是单独指定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话,则就是属于其个人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知识产权的收益; 3、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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