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和所得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如果房产证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则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若夫妻双方未做明确约定,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有一方的名字。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以下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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