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耕地建房的解决方法 |
释义 | 耕地上建房是违法行为,但已经合法审批并办理了手续的不受影响。占用耕地达到一定面积或造成严重破坏将追究刑事责任。新政策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多占耕地、买卖流转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违反“一户一宅”规定、非法出售占用耕地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全文》规定违法建筑需拆除。 法律分析 一、已经在耕地建房怎么办 1、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由此可知,自家耕地上不可以建房,如果强行乱占耕地建房,是属于违法行为; 2、我国虽然不允许占用耕地建房,但之前已经在耕地上建房,并通过合法审批,办理了农用地砖建设用地手续的,这样情况属于合法建房,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3、占用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非法转让、倒卖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非法获利达到50万元以上,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一般耕地达到30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达到10亩以上的,以及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全文》第三十六条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政策是什么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结语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政策,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耕地上建房是违法行为,国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然而,如果之前已经在耕地上合法建房并获得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那么这种情况属于合法建房,不会受到不良影响。但是,占用大量耕地、破坏种植条件、非法转让倒卖耕地等恶劣情节都将受到法律追究。因此,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好耕地资源,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和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按照防沙治沙规划通过项目预算安排资金,用于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防沙治沙工程。在安排扶贫、农业、水利、道路、矿产、能源、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设立若干防沙治沙子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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