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把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 |
释义 | 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的方式有三个步骤:首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其次,建设单位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查后,拟订供地方案,报批准;最后,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需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需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法律分析 把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的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 3、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拓展延伸 申请农村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需要进行以下步骤:首先,需要向当地城乡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土地利用计划、土地调查报告等。其次,需要进行公示和听证程序,公示期一般为30天,听证会上需要向相关部门说明转为农用地的原因和意义。最后,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申请人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缴纳相应的土地转让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转为农用地的土地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如不能影响生态环境,不能破坏农村集体经济等。 结语 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需要经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建设单位持有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拟订供地方案并报批准后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农用地需要进行公示和听证程序,经审核和批准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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