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农村的自建房会怎么判 |
释义 | 离婚农村的自建房的判处如下: 1.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应判归婚前建房的一方所有; 2.婚前建房产生的债务以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应判得到房产的一方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支付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未取得完全产权的,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使用,不直接判决该房屋的归属。 一、怎么分割夫妻共有房产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诉讼。 夫妻共有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可以判决财产归一方所有,然后得到房屋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定价补偿。 二、父母离婚孩子已经成年房产如何分 父母离婚,孩子已经成年,房产的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 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 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 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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