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士变更只要提交电子申请就可以了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政务服务事项种名称:护士执业证书变更注册 二、办理主体:卫生局 三、办理权限:审批 四、设置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 五、申请条件: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在医疗机构工作。 六、申报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5、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A4纸各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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