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疾病诊断书和病历是医生在治疗病人时记录的两个不同的文件,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疾病诊断书是医生根据病人的检查结果和症状所做出的诊断结果,它具有明确的疾病名称、时间、医生签字等特征。而病历是医生在治疗过程中记录病人的病情、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信息的文件。疾病诊断书和病历在理赔中的作用不同,疾病诊断书是理赔的必要文件之一,而病历可以作为证据来协助理赔。但是,如果疾病诊断书和病历内容不一致,会影响理赔结果。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造假,骗取保险金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已经交纳的保险费;已经给付保险金的,有权要求被保险人返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重要的条款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三)基于对方的欺诈、胁迫订立的。” 3.《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向有关部门提供医疗纠纷处理所需要的基本病历等资料。” 综上所述,疾病诊断书和病历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文件,但在理赔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果疾病诊断书和病历内容不一致,可能会影响理赔结果。同时,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造假,骗取保险金,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