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使用吗? |
释义 | 附加刑即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对犯罪分子独立进行适用的,此为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法》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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