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附加刑不是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使用,而是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种类如下: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