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法院进行申诉的,则法院会进行审查,会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则会裁定再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会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规定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而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