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
释义 |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2.债务转为资本: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方式。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指修改不包括上述两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的重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一、会计上确认债务重组损失的情形有三种: 1、债权人受让的现金资产低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计至未来应收金额,减计的金额作为当期损失; 3、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用以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大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债务重组是建立在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或法院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基础上的事项,债权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将无法收回,因此在会计上被确认为重组损失,这部分损失实际上就是债权人在重组日确认的一笔坏账,基于重组业务的特殊性,直接在营业外支出列支,而不在管理费用或坏帐损失列支。税收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承认该项损失。当该笔损失具备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七条对坏账确认的条件(如应收账款已逾期3年未收回)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第三种情形属于债务人确认的重组损失。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债务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债务应视同销售,按照公允价减去账面价值的差额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与此同时,对债务人确认的重组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这主要是由于,债务人发生的重组损失不同于资产转让损失(会计上按资产账面价值结转)。 二、空壳公司隐性债务怎么办 空壳公司应该主动还债。我们应该根据债务的种类或者发生的资金和费用的多少预先结清债务,并尽可能地节省资金。进行债务重组。充分调查市场,获取有利的经济信息,合理合法地进行“债务重组”。或以资产抵债,或以应收账款抵债,或以相应的权益或债权偿还债务,或以所需的固定资产偿还债务,或以劳务偿还债务。努力用闲置资产抵偿债务,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比例,将债务转为资本。当没有资本偿还债务时,公司应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及时将债务转为资本(股权)。 三、债务重组损失属于营业外支出吗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 1.固定资产盘亏 2.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3.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4.债务重组损失 5.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8.罚款支出 9.捐赠支出 10.非常损失 《小企业会计制度》总说明第十三条规定: 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重组收益作为资本公积,而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对于债务重组,《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计量属性一致,均采用历史成本,这一点有别于《企业会计准则》采用“公允价值”对债权人或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所受让或收到的资产或资本进行计量的方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应收及预付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而是在符合规定标准时作为坏账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会计准则》中计提坏账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时都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再为了防止企业虚夸利润欺骗股民和投资者,而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 这样处理不仅符合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原则,同时体现了中小企业特点,即“不对外筹集资金”,不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和债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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