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生育证明 |
释义 | 办理生育证明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申请人需准备相关证件,如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和节育证明。特定情况下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申请人需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提交材料后工作人员核实并留存复印件。办理时限为提交齐全材料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身份证明效力。 法律分析 首先、办理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其次、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然后、办理程序: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 最后、办理时限及结果: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结语 办理生育证明,需提供计生证、结婚证和节育证明。己婚未育者还需提供查环查孕证明,一孩需上环证明,二孩及以上需绝育证明。特殊情况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社会抚养费票据。办理地点为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提交材料后,工作人员核实并留复印件。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理或10个工作日内,如需延长时间,需经负责人同意并通知申请人。户口登记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五章 计划生育服务 第三十五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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