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患有精神疾病,我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精神病人离婚需起诉,如实告知重大疾病;被隐瞒可撤销婚姻。离婚补偿需根据协商或法院判决处理。子女抚养原则:不满两岁由母亲抚养,两岁以上由法院判决最有利于子女的方式,八岁以上尊重子女意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或适应智力、精神健康的法律行为。离婚登记需协商一致方可办理。 法律分析 我老婆有精神病可以离婚,但只能起诉离婚。且若该精神病被依法认定为重大疾病,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还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精神病人离婚一般不能补偿。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双方离婚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离婚补偿,且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有以下几点:,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方患有重大精神病的情况,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另外,精神病人离婚一般不能获得补偿,除非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达成共识,否则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根据法律的客观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同意、追认方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婚姻登记机关在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会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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