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判文书管理员的职责与权限 |
释义 | 法院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具有法律效力。除涉及国家安全、企业密秘、个人隐私外,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公开。删除需经承办法官申请、县市省三级法院批准,最高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才可操作。 法律分析 法院的裁判文书在互联网网上公开,是最高法院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是生效的法律文书,除涉及国家安全,企业密秘,个人隐私的以外,都必须在网上公开。 只要公开了,除有错误的以外,并且经过承办法官申请,经过县市省三级法院的批准,最高法院的审判管理办公室才能给予删除。 拓展延伸 裁判文书管理员的角色与职能 裁判文书管理员是司法机关中的重要角色,负责管理和维护裁判文书的整理、归档和公开工作。他们的职责包括:收集、整理和存档法院的裁判文书;确保裁判文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法官和律师查询和获取相关案件的裁判文书;负责裁判文书的公开和发布工作;保护裁判文书的机密性和安全性。裁判文书管理员还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文书处理和管理能力,以确保裁判文书的高效管理和便捷使用,为司法公正提供有力支持。 结语 法院裁判文书的网上公开是最高法院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涉及国家安全、企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所有生效的法律文书都必须公开。公开后,除非有错误,经承办法官申请并经县市省三级法院批准,最高法院的审判管理办公室才能删除。裁判文书管理员在司法机关中扮演重要角色,负责整理、归档和公开裁判文书,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他们还协助法官和律师查询和获取相关案件的裁判文书,确保裁判文书的安全和机密性。裁判文书管理员需要熟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文书处理和管理能力,为司法公正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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