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小规模纳税人 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其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