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没写利息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680条“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的规定,应该是没有利息的。也就是说借款人无需给付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之间的利息。 但从起诉之日应视为催告之日,也即借款人开始逾期还款之日,故借款人从起诉之日起至借款付清时止,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支付。 借条无还款时间,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 一、借条没写利息要支付利息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包括借条应写明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民法典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如果约定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超过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在我国,对于借款合同原则上不存在利息(与贷款合同区别),利息是约定条款。假如当初没有约定利息,主张索要利息可以写入诉讼请求,但法院不一定支持。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如果是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贷;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视为无固定期限借款,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人人有权随时清偿,但要给必要的准备时间。但可以从第一次催款后计算利率,可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条没写利息法院判只还本金吗 借条: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欠条:欠款则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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