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参保职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经退休地经办人员确认,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可以申请在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另外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百分之二十,百分之八,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百分之十二,百分之二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百分之二,百分之一,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百分之零点六,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百分之二,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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