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计算的标准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实际居住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为0,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的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为0。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