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行业标准分可以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根据《标准化法》划分强制性标准的原则,强制性标准包括:1、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2、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运输安全标准;3、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4、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5、重要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6、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标准;7、互换配合标准;8、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