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欠条没按手印合同合法吗? |
释义 | 打借条没按手印不一定有效,签字、按手印同等有效。借条上没手印但有签章不影响效力,要写规范。借条需写明借款人、放款人全名、借款金额、时间、还款日期、利息、偿还时间及签字。按规定签名、盖章、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 打借条没有按手印不一定有效。这是因为在民法上,签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条上没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签章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只需把相关内容规范化即可。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仍然成立。 为了让借条受到法律保护,应注意以下事项: 1、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借款人应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21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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