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拒绝签字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当事人不签字不会影响法院判决的效力。法院当庭宣判,当事人或被告人不服,没有签字,不可以直接改判,不签字也不影响判决书的效力与司法程序的进行。如果不服从判决,须有事实与理由来提起上诉或申诉。事实成立、法理充分或程序上出现问题时则有可能重审或改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