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二、结婚证被另一方藏匿。 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去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不要说是被藏匿,告诉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丢失。 另外,除非非法同居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否则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到哪里补办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应当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二、补办一方结婚证的程序有哪些 补办一方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1、补办结婚证,新人必须到原登记地申请查档证明; 2、失去结婚证的新人必须携带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夫妻关系证明》,并填写详细信息。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 3、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