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不予认定如何处理 |
释义 |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不予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多少日内能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保险赔偿打给公司公司不给怎么办 劳动局已经认定工伤,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认定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相关部门迟迟不支付赔偿金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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