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依法征集的公路养护资 金、财政拨款、车辆通行费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筹资方式。公路养 护工程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一般首先满足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预留抗灾、 抢险费用的需要,再安排改建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三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六条 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 第三十七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对公路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八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村义务工的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公路两侧的农村居民履行为公路建设和养护提供劳务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