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如果是自然人个人,在没有特定用途的情况下,契税发票遗失,问题不是很大;但是,涉及房屋转让,需要扣除税费时,一般需要提供发票,此时,就需要契税发票原件。建议持房主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去缴纳契税部门取得契税存根额复印件,并加盖税务部门的印章。2、如果是单位或者企业法人,那么,由于涉及房屋历史成本和计税基础问题,应当立即办理契税发票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