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买房 的过程中,房产交易终止了,购房者因为各种原因不买房了,那么已经缴纳的 契税 可以退回吗? 文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看中了一套房子,作为买方,他签订了 购房合同 ,并按规定及时缴纳了契税。然而,在即将办理房产过户前,文先生意外的收到通知,原房主要终止交易并提出根据合同约定条款进行赔偿。考虑到已缴纳的契税,文先生表示赔偿也不足以弥补已支出的税款金额。 据专家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文件规定: 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文先生的情况因尚未办理房产交易过户,他所缴纳的契税是可以全额依申请办理退税的。同时提醒,在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契税时候,张*需要向 地税 部门提供契税完税证原件,如果遗失了完税证,需要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办理补开具手续后,才能再申请退税。 目前在 商品房 销售过程中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收取契税并代为缴纳的现象。小编在此提醒广大的购房者:税务局是契税的直接征收机关,没有委托任何部门和单位代征或代收契税,购房者应注意由于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缴契税所引致不能及时缴 纳税 款等一切风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