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撤销婚姻一审终审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确认婚姻效力审理的案件适用一审终审程序。因此,可撤销婚姻可以实行一审终审。 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有哪些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 我国适用一审终审的有以下几类案件: 1、最高院进行的一审案件;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适用法院调解的案件; 4、法院作出不可上诉的裁定; 5、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 可撤销婚姻包括哪些 依据民法典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我国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采宣告主义,即只有经过宣告确认程序后,才产生自始无效的后果,也即未经公权力宣告前,不能作为无效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