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老师不一定需要赔偿,如果幼儿园证明自己已经尽了教育、管理职责的,老师不需要赔偿,幼儿园有过错的,由幼儿园承担责任,老师有过错的由幼儿园承担责任后向老师追偿。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是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2.、如果是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幼儿园安全事故老师是否有责任首先要看发生事故的时候教师是否在场,在场的教师有没有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4、接着就要分析责任发生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幼儿园的设施等设计考虑欠妥的话,幼儿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是在场的教师处理不当导致重大后果的,那么教师的责任要大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