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
释义 |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一、离婚诉讼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的限制:(1)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时注意什么时间离婚需要注意事项 离婚时必须要注意的时间: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三、结婚多久可以起诉离婚啊? 结婚无论多久都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法律并没予以限制。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