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未成人变更姓名的,需要由父母向公安机关申请,而成年人变更姓名的,由本人申请;而离婚变更孩子姓名的,需要经父母双方的同意。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