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未成年人想要更改自己的姓名,但是父母一方不同意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够变更的。因为未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是需要父母同意的,由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要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由双方的父母带上双方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办理。综上,必须要父母双方签字同意才能够给孩子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自己是不能够变更自己的姓名的。当然也可以等孩子年满18周岁之后,孩子本人去办理。成年之后更改姓名就不需要父母双方同意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