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最低航速顺流6节、分隔带缩减到50米。为充分发挥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的效能,江苏海事部门修订了《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货运量占据全线的七成,号称“水上高速公路”的长江江苏段,7月1日起将实行新的通航规则。在为船舶航行提速的同时,为保障航行安全,新规对横越、追越等行为增加了要求,在重要汊河口及支流河口等水域增设警戒区,并对四类危险品船舶增加了夜航限制。 法律依据: 《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 第一条 为维护长江江苏段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通航环境,提高交通效率,保障航行安全,促进航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航行于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的船舶均应遵守本规定。 以下几种情形除外: (一)正在执行公务的船舶; (二)在核定水域内在航施工的工程船舶; (三)进行海难救助的船舶; (四)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的船舶。 第三条 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全程实行船舶定线制。 船舶定线制遵循大船小船分流、避免航路交叉、各自靠右航行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