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不给出示改名证明怎么办?他们说这是现在的政策问题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享有更改姓名的权利,未满18周岁或有特殊情况的人可凭证明更改,但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羁押中的人员除外。派出所拒绝更改姓名是因为觉得麻烦,而非法律不允许。 法律分析 派出所说不能改是因为他们觉得麻烦不想帮你改,实际上是可以更改的,因为每个公民都享有姓名权,也就是拥有更改自己姓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有特殊情况的,凭有关证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其他正在羁押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派出所不提供改名证明的问题? 如果派出所不提供改名证明,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这个问题。首先,您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的相关政策,了解他们对于提供改名证明的具体要求和限制。如果派出所坚持不提供改名证明,您可以尝试联系上级公安机关或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和建议。另外,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是否有其他可以替代改名证明的法律文件或证明材料。最后,如果您认为派出所的行为违法或不合理,您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或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具体应对措施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行动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更改自己的姓名。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未满18周岁或特殊情况下的人员,凭有关证明可以更改姓名。然而,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其他正在羁押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如果派出所不提供改名证明,您可以咨询上级公安机关、法律援助机构,或咨询律师以寻求帮助和建议。如果您认为派出所的行为违法或不合理,您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或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行动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五)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 (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 (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