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赣州市2022年社保缴费档次表具体如下: 1、从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467元; 2、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300%,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401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教的,其缴责工资基教为5927元; 4、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重费工资基数为5080元; 5、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重责工资基数为3387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