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不可以注销银行卡。法院冻结的银行卡不能注销,需要先解冻才能再注销。一般长时间没有使用一张银行卡,且卡内还有余额,通常情况是,银行卡会继续被扣除管理费,直到卡内全部钱扣光为止,如果一段时间内没有发生业务,就会被暂停使用并打入不动户。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银行卡在冻结期间不能申请注销的,只有等到银行卡解冻后才能销户。 银行卡解冻的条件是什么?如下: 1、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2、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3、债务已经清偿的; 4、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