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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