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专利获得授权后是要每年缴纳年费的,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专利获得授权不容易,所以要重视专利年费的及时缴纳。缴纳专利年费的年度计算与发明专利维持费的年度计算方法是相同的。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所以缴纳年费的年度是从专利申请日起算至下一年的同一日,满一年称为一个年度。自申请日起算,当年为第一年度,第几年就为第几年度,年费在到期日前一个月内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