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购房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
释义 | 借名购房涉及的法律问题有: (1)合同或被确认无效:借名人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 (2)借名人易发生房钱两空的后果:出名人不认可借名购房关系的,未签署书面协议难以追回房屋所有权; (3)出名人的资信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借名人未按规定还款的,银行有权追究出名人的法律责任。 一、身份证掉了被别人拿去贷款怎么办 解决方法如下:1、被冒名人应积极与办理贷款、信用卡的银行进行协商,如果银行拒不解决,可向人民法院上诉,要求银行承担因审核不严带来的相应法律责任。2、被冒名人要注意搜集证据,鉴于冒名贷款的各式合同、证据非本人签署,可以申请法律鉴定。3、被冒名人切勿听信任何中介机构可以“洗白”信用记录的谣言,选取正规的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二、借名买房怎样证明房屋登记是自己的 借名买房证明房屋登记是自己的如下: 1、证明出资; 2、证明控制、使用房屋; 3、持有房屋购买合同等房屋材料; 4、借名买房的合理理由。 借名人实际出资购买房屋并且与出名人之间有关于借名登记约定的,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支持。 三、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屋是否可以要回 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屋可以要回。以他人名义买房属于借名购房的情况,在借名购房中,实际购房人为借名人,名义购房者为显名人,借名人与显名人之间存在借名购房协议,房款实际上由借名人支付,待有条件后再将房屋转让给借名人。借名购房关系本质上属于委托合同关系,借名人委托名人以显名人名义购房。无论房屋产权证是否已登记在显名人名下,只要能证明借名购房的事实存在,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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