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中或有负债怎么办 |
释义 | 股权转让中或有负债的办法:应当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该负债的处理方式,并按照合同约定酷刑。若转让时,转让方未告知的,则受让方可以要求转让方清偿相关债务。 一、土地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 土地转让合同中,违约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土地转让合同中,一旦转让合同成立,受让者登记生效,则受让土地的使用者应该按照要求向出让方支付土地转让金,市、县等相关机构也应该按照出让合同向受让方提供土地,若未提供土地,则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违约赔偿。 二、转让他人公司债务怎么办呢 转让他人公司债务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偿还。如果受让方在转让公司的时候就已经买断了原来的公司的全部的资产及债务,则全部的债务应当由受让方进行承担。如果有转让方对原来的公司的债务事宜有所隐瞒的情况,则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协商之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债务抵消和豁免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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