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子掉头确实已完成,已经进入正常行驶后被追尾,应该是后车的责任。但是自认为掉头已完成,实际还没完成,按照掉头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通行的规定,应该是掉头车承担事故责任,例如掉头后车虽已基本摆正,但车速还是掉头的车速,就妨碍了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通行,不能认为掉头已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