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算机犯罪预防对策有什么 |
释义 | 计算机犯罪预防对策: 1、加快“网络警察”队伍的配备和建设; 2、加强计算机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3、提高网络技术和研制新型网络产品,增强系统自我保护能力。 一、刑法285条罪名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两转两增强”专项工作 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以开展学史力行“两转两增强”专项行动为契机,从三个方面带头严格执行好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各项规定: 1、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好团县委学史力行“两转两增强”专项行动,是响应县委、县政府“两转两增强”专项行动的具体落实;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团县委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2、要紧扣目标,准确把我专项行动的时间步骤、重点内容、关键环节:要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学史力行“两转两增强”专项行动;要按照“四个方法步骤”有序推进,要对照5个方面的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并抓好整改;要开展好专项行动,确保收到预期效果,要特别注重“走心、走深、走实”。 3、要精心组织,努力提高团县委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效能建设水平:要坚持领导带头,坚持统筹推进,坚持宣传引导,坚持常态长效,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在推动团县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中提振精气神、树立新形象、展现新作为,为开创团县委工作新局面,助力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监护未成年组织属于哪个单位 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并不属于哪个单位,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保护未成年人。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