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变更采购方式的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府采购变更采购方式的条件是:出现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无法按照招标方式得到的;投标文件需较长时间准备的;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高额费用的;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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