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如下: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包括下列政府信息: 1、依法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2、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 3、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4、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信息; 5、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信息; 6、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7、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综上所述,公民想了解更多政府决策的话,可以按照程序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涉及到居民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普遍参与的、涉及到本职能部门工作流程和方法的信息,都在申请范围内。公民应当以纸质形式提交申请书,写清申请人姓名、申请事由、申请信息内容等,并签字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