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
释义 | 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如下: 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公式中的销售额应为不含增值税额、含价外费用的销售额; 2、含税销售额换算: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只能开具普通发货票,上面标明的是含税价格,需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征收率)。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如下: 1、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 3、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 4、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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